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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“十三五”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2019年度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12-26 22:24:02 浏览次数:7791次

吉教会发﹝2018﹞45 号


各单位会员、分支机构、理事单位,各师范院校和有关教育机构:

根据《吉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学研究规划》和《吉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精神,吉林省教育学会(以下简称“省学会”)研究决定,开展吉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2019年度立项(年度滚动立项)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题和申报

(一)凡在我省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课题立项。 要求课题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,有能力把握和统筹课题研究工作,课题组成员要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团队精神。

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称资格,中小学教师校本小专题研究负责人应具备教龄满三年以上资格。

(二)申请人可依据《吉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科研规划课题指南》(附件1)的研究范围和研究方向,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题,从本地实际出发,确定具体的选题和研究内容,也可以不受《指南》内容的限制,根据工作需要或教育教学中的问题,自拟选题。选题切忌大而空,脱离教育教学实际。

(三)立项课题类别:

1、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类,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;

2、“中小学校本小专题”类(享受规划课题待遇,颁发规划课题证书)。“校本小专题”是针对中小学校本研究特点设立的,侧重于实践研究。立项评审条件与结题成果要求均从校本研究实际出发。仅限于中小学校(含中等职业学校)、幼儿园教师申报。

(四)每项课题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并限报一项课题,每名课题负责人 “十三五”规划周期内最多可申报两项课题。

(五)课题研究周期最短为一年,最长不超过4年。

二、申报程序与要求

(一)2019年度课题立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。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吉林省教育学会网站“科研管理系统”注册个人基本信息,填写省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表(附件2),或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校本小专题研究课题申报表(附件3)。

(二)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杜绝学术不端行为。若发现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,将取消三年申报资格,获准立项的将取消项目资格。

(三)按照国家最新部署,各级学会应特别关注幼儿园的科研工作。对经教育局批准,取得合法身份的公办园、民办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给予一定倾斜。

三、组织实施

(一)课题申报由各级学会、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,省直属单位由本单位负责组织。各组织单位应认真传达并按照通知要求宣传、动员并组织好课题论证与申报工作,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严格筛选,择优推荐。

(二)申报时间:2019年2月25日 - 2019年3月15日;2018年12月27日-2019年2月24日为各级学会宣传动员和申报材料准备期。

四、收费标准

每项课题立项和结项各收取300元咨询费,由省学会出具国家正规发票。

省学会网址:http://jyxh.jledu.gov.cn

联系人:宋文慧,电话:0431—85381920;

在线操作联系人:孔祥华,电话:0431-81170287

附件:1、《吉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参考目录》

2、《吉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表》

3、《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校本小专题研究申报表》

4、申报注意事项


吉林省教育学会

2018年12月26日



编辑:Kongxianghu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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