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 首页 > 课题立项
吉林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“十三五” 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( 2017年度)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6-12-26 14:03:37 浏览次数:6239次

吉教会发﹝2016﹞38号

各单位会员、分支机构、理事单位,各师范院校和有关教育机构:

根据《吉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学研究规划》和《吉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精神,吉林省教育学会(以下简称“省学会”)研究决定,开展吉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2017年度立项(年度滚动立项)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题和申报

1、凡在我省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课题立项。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,有能力把握和统筹课题研究工作,课题组成员要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团队精神。

2、 申请人可依据《吉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科研规划课题指南》(附件1)的研究范围和研究方向,确定具体的研究内容和选题,也可以不受《指南》内容的限制,自拟选题。提倡中小学校、幼儿园教师申报应用性小课题,选题时应结合实际,切忌题目空泛、过大,脱离教育教学实践或简单重复。

3、课题负责人只能限报一项课题,课题结题后方可申报下一项课题,“十三五”规划周期内最多可申报两项课题。每项课题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。

4、“十二五”课题未能按时结题者,暂不申报“十三五”课题。应继续做好原课题的后续研究和结题工作。

5、课题研究周期最短为一年,最长不超过4年。

二、材料与要求

1、申报者需填写省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表(附件2),并提供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版材料。申报表格等材料可从省学会网站科研课题栏目中下载。

2、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杜绝学术不端行为。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,经发现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,获准立项的无效。

三、组织实施

1、课题申报主要由各单位会员、各分支机构负责组织。各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宣传、动员并组织好课题论证与申报工作,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严格筛选,择优推荐。

2、县(市、区)申报材料应征得市(州)同意,并备案后,报送省学会秘书处,其他组织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学会秘书处,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和申报汇总表(附件3)发至指定邮箱。

3、申报时间:2016年12月1日 - 2017年3月20日。

四、收费标准

每项课题收取300元咨询费,由省学会出具发票。

省学会网址:http://jyxh.jledu.gov.cn

省学会秘书处学术室邮箱:jlsjyxhmsc@163.com

省学会秘书处学术室地址:长春市湖波路65号吉林省教科院1楼119室   邮编:130022

联系电话:0431—85381920

联系人:宋老师

附件1:《吉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参考目录》

附件2:《吉林省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表》

附件3:《吉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》

吉林省教育学会

2016年11月21日



编辑:kongxianghua
吉林省教育学会长春市人民大街9199号
邮编:130022 邮箱:jlsjyxhmsc@163.com
电话:81170298 QQ群:2991192
吉ICP备19006882号-1